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各有關單位:
省廳于2021年7月15日印發《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標準(2021年版)》(閩建筑〔2021〕12號),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21年版合同履約評價標準施行以來,部分企業反映存在因項目狀態維護不及時、項目類別填報錯誤等問題被誤計分。省廳也多次對合同履約評價實施情況進行調研。為健全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進一步規范合同履約行為評價,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省廳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有關事項的通知》?,F征求你們意見,請于2022年8月25日前將有關意見建議反饋省廳建筑業處。
電話:0591-87516529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