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發布《福建省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造價計稅成本標準(2019-2021)》的公告
2019年12月,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編制發布了《福建省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造價計稅成本標準(2009-2018)》。為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福建省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要求,現將編制的《福建省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造價計稅成本標準(2019-2021)》(不含廈門,以下簡稱《成本標準(2019-2021)》)予以發布。
《成本標準(2019-2021)》的適用,依照《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福建省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造價計稅成本標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9號)、《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中工程造價成本核定扣除等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1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福建省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造價計稅成本標準(2019-2021)(分地市).xls
2.福建省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造價計稅成本標準-戶內裝修細目組成(2019-2021)(分地市).xls
3.福建省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造價計稅成本標準-園林綠化細目組成(2019-2021)(分地市).xls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3月28日